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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见证!襄阳中院干警利剑出鞘,强制腾房

时间: 2025-11-03 17:10 来源: 襄阳中院

10月30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强制腾退案。面对被执行人推诿、案外人阻挠、场地物品复杂等多重难题,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刚”立司法权威,以“柔”显司法温度,既推动破产财产顺利交付,又妥善化解矛盾,为破产程序推进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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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襄阳某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对该公司破产财产进行了依法处置。然而,本案被执行人却拒不腾退其占用的公司场地房屋,导致破产财产无法交付。破产管理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案件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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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并责令其履行腾退交付义务,却遭遇多重阻力:一方面,要求先协商解决破产程序中的其他矛盾,并以“场地上物品已非自身所有”为由推诿,始终不明确自行腾退时间;另一方面,居住在腾退场地的案外人黄某某、罗某,以破产公司未支付工资为由情绪激动,企图阻碍执行。

更棘手的是,腾退场地情况复杂——地上滞留大量桌椅、餐具及装满液体的巨大储酒罐,房间仓库内还存放着酿酒设备与精密仪器,强制腾退不仅操作难度大,还可能引发财产损毁。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更可能激化破产程序中已存在的矛盾,腾退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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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破局:先调后执,善意执行显温度

为打破僵局,执行局主动与破产庭沟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同时,针对当事人对破产政策的误解,开展针对性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仍以各种理由拖延。襄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爱瑛提前多次赴腾退现场勘察,召开专题研讨会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反复修改完善腾退方案,明确具体工作部署,成立执行现场指挥组,实施强制腾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和监督执行活动。

 

强制腾退落地:刚柔并济,既护权威又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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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早上7时30分,18名执行干警与27名司法警察列队集合、整装待发,随着刘爱瑛局长一声令下,全体人员迅速乘车前往腾退现场。

入场后,法警率先控制隔离危险物品,完成现场安保警戒与秩序稳控。

执行干警则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案涉场地物品的清点与搬离,另一路与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沟通,做好稳控工作,解决其实际困难,争取主动搬离。

针对关键矛盾点,法院始终坚持“个案施策”:

对于居住在门卫房、身患疾病且情绪激动的案外人黄某某与罗某,法院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协调破产管理人支付特定搬迁安置费用,经反复耐心沟通,二人最终主动搬离,新保安团队顺利进驻,为后续腾退扫清障碍。

对于对破产矛盾分歧较大的被执行人胡某某,执行局局长刘爱瑛与知产(破产)庭副庭长张坤耐心倾听,现场答疑。考虑到胡某某现居住房间是其唯一居所,积极协调解决居住需求,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针对场地内3个满装巨大储酒罐及专业酿酒设备、研发仪器,法院预判“当场强制拆卸搬运可能导致原酒损毁、设备损坏”,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一方面向胡某某明确法律威慑,另一方面以善意执行感召,最终促使胡某某情绪平复,当场承诺“次日自行搬离居住房间,剩余设备亦限期自行搬离”。

下午5时,襄阳中院将已腾退的场地与房屋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此次腾退,既以“强制”彰显司法权威,推动破产程序落地,又以“善意”减少当事人损失,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