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到百姓家门口
10月26日,虽然进入农忙季节,但湖北省枣阳市七方镇大店居委会的院子里却热闹起来。原来是枣阳市人民法院七方法庭在这里巡回开庭,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吸引了当地30余名群众前来旁听。
今年82岁的刘老太家住枣阳市七方镇大店居委会一组,她与前夫胡老汉生育了三个儿子,前夫因病去世后,老人又与刘老汉组建新家庭,婚后又生育了两个儿子。老两口辛辛苦苦把五个儿子抚养成人,均已成家独立生活。2000年,二儿子因车祸身亡。7年前,老伴撇下她去世,留下刘老太一人单独居住生活。按说还有四个儿子的刘老太,本该过着颐养天年享清福的日子,可2013年来老人身体有病自理能力差,期间只有老五经常过来照顾,另外三个儿子很少过问,这让老人十分寒心。为此,老人要求其他几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而他们却互相推卸责任。经居委会干部调解无果后,伤心的老母亲遂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七方法庭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身体又有病,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上午,法庭干警提前来到原被告所住的大店居委会,并在居委会的院子里搭好简易的“审判庭”后,9时30分法官敲响了法槌。
在经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之后,法庭进行了当庭调解。承办法官以法、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思想动员,从案件问题的源头进行深刻剖析对症下药,同时邀请村干部参加了该案的调解。针对刘老太家的实际情况,向刘老太和四个儿子提出参考性的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村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对原告的赡养事宜,由四个儿子轮流照料一个月,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由四个儿子凭票据实均摊。另外,原告名下的2.8亩地,由四个儿子各分7分地,土地直补款各分四分之一。
“孝敬老人不仅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彭志宏以案释法,就相关的法律知识向群众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旁听群众表示,法庭到家门口开庭的形式确实好,不单单是让人感觉到法律权威,也让村民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懂得了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对我们司法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刘茂强说,近年来,枣阳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经常选取赡养、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巡回到田间地头、偏远山区开庭审理,切实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拉近群众与法院距离,真正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