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襄阳法院王淑青、魏祖国荣记“三等功”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7月31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务员三等功授奖仪式。
会上,市中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李冬播宣读市委组织部关于王淑青、魏祖国两名同志因2021-2023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的通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平为受表彰的两名同志颁发公务员奖励证书和三等功奖章并讲话。他希望受表彰的干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开创新业绩。希望政治部继续加大选树先进典型的工作力度,在法院系统选树一批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激励保障作用,传递榜样力量。
王淑青 民四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王淑青同志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工作中,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认真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己任,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她耐心细致地接待当事人,倾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庭里同志一道审结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她注重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对全市民间借贷案件、金融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对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积极答疑解惑。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审判工作中发现问题,组织民四庭就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分行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2021年以来,王淑青同志先后被授予“襄阳市三八红旗手”、“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魏祖国 知产庭二级法官助理
魏祖国同志在落实“四个一批”争先创优工作中贡献突出,他协助庭负责同志总结上报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制度经验材料,入选全国自贸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被国务院发文肯定并在全国复制推广。他参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入选湖北自贸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入选湖北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制度创新成果。作为法官助理,七年来,他协助办理民商事案件三百余件,刑事案件二十余件,参与编写的案例连续4年获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一件典型案例分析被最高院刊发,两篇文书获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二等、三等奖表彰,参与的王某某等侵犯著作权专案组被推荐为国家版权局2023年度查出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他积极参加调查研究,撰写的经验材料和调研成果多次在全省交流。魏祖国同志多次获评院机关“嘉奖”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3年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