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按照统筹推进复工复产的要求,方便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办理诉讼事务,全市法院将有序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0日起,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自2020年4月21日起,襄阳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开放时间为早上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感染风险,我们倡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湖北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查询、咨询等诉讼事务,通过邮寄、跨域立案等方式提交诉讼材料;信访群众可以通过邮寄信访材料等方式表达诉求,需要到法院的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后前往。
三、确需到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请一定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手机,方便法院核实身份及健康信息。
四、为防范疫情风险,所有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务以及开庭、出庭、旁听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尊重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办理诉讼事务时,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事务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在诉讼场所滞留。
五、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的当事人、律师以及经法院准许参加旁听的人员,应持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旁听证等参加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