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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ADR纠纷解决模式 涉自贸区案件快速化解

时间: 2019-01-18 09:47 来源: 高新法院

2017年4月1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挂牌成立。高新区人民法院积极应对自贸区建设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率先成立全省首家自贸区巡回法庭,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建设的意见》,为自贸区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面司法保障。

近日,高新法院收到一封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为我院主动引导当事人非诉方式高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点赞。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均系涉自贸区企业。

据悉,本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深圳高新区台港澳独资企业,被告系湖北襄阳自贸区企业,双方当事人因货款交付问题产生纠纷,协商未果,遂到法院起诉。我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立案材料后,考虑到“涉自贸区案件”的特殊性,为满足当事人便利化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积极引导其通过非诉调解化解纠纷。通过向原告充分阐述律师调解的专业优势,打消了原告的顾虑,成功将该案引导分流至律师调解室。律师调解员当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电话沟通,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动履行义务,当日上午即支付了拖欠的全部15万元货款。本案从立案到调解支付全部货款,历时仅仅3小时。

本案纠纷的快速化解是今年以来我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的典型案例。

一封感谢信既是肯定也是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保障自贸区企业发展。同时,结合涉自贸片区纠纷的特点,通过积极引入民商事诉调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室、行业调解等多方社会力量,探索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