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视窗 > 执行动态

挨了鞭子再过桥,何苦!

--宜城法院执结一起货款纠纷案件

时间: 2017-10-26 16:51 来源: 宜城法院

付款,欠账还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却因某些人的无赖行为掀起了层层波澜,导致纠纷的发生。

家住南营办事处桐树村的周某某长期从事洗涤生意。2015年1月,因经商需要请家住王集镇街道的李某拉了一车煤,价款2.95万元。当时周某某恰无现金,遂经二人协商同意,给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同年4月,经李某多次索要,周某某支付1万元货款,剩余1.95万元货款却久拖不还。起初,周某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付款;后来,竟干脆不认账,说不欠李某钱。无奈之下,李某将周某某诉至宜城法院。

2017年3月,宜城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一次性偿还李某货款1.95万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判决书生效后,周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随后,原告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7月,执行员梅再明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周某某收悉文书却拒绝签名。此后,执行员梅再明又多次联系周某某对该案进行协调,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周某某仍置若罔闻。2017年9月,因被执行人周某某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员报经院长批准,依法对周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决定。

9月22日,执行员梅再明及两名法警一同前往周某某家中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当执行员赶到时,被执行人周某某正淡定自若地在家吃早饭,待确定其身份后,法警迅速将其押上警车带回法院。周某某被带走后,其亲友相继赶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协商还款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执行员梅再明等人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某移送拘留所。进了拘留所后,被执行人周某某才幡然醒悟:“我现在就联系家人,让他们赶紧把钱送过来。老李的钱我马上还清!”

电话联系后,周某某的亲属迅速将钱送至法院,并办理相关手续。于是,法院决定对周某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