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点赞!襄阳高新法院为自贸区打造法治环境新高地
日前,《中国审判》在“法院传真”栏目上以《襄阳高新法院 打造自贸区法治环境新高地》为题,专题报道了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自贸片区司法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上所取得工作成绩。
全文内容如下:
襄阳高新法院
打造自贸区法治环境新高地
自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成立后,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高新法院”)主动作为,于2018年5月率先在省内成立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为襄阳片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2019年8月,该院“设立巡回法庭为自贸片区营造法治环境” 的做法入选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实践案例,被商务部评选为全国自贸片区典型创新经验案例。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的法官正在与双方当事人就案情进行沟通。
审判团队专业化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创新的高地。对于法院而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是促进襄阳自贸片区健康发展的坚实司法保障。
为此,襄阳高新法院优化巡回法庭审判团队配置,抽调一批司法理念先进、审判业务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按照“1+1+1” 的团队组建模式,组建了4个审判团队。目前,审判队伍共有12名成员,其中5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此外,自贸区巡回法庭还探索选任我国港澳台地区居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探索选任高层次、专业化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涉专业性案件审理;探索聘请技术调查官,为专业性案件的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目前,襄阳片区市场主体已达5355个。在自贸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中,合同类案件比例达到70%,涵盖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类型。秉承平等公正的理念,自贸区巡回法庭依法平等保护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统一裁判思维和裁判尺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案件类型模块化
2019年5月28日,襄阳某机电有限公司、襄阳某商贸有限公司、湖北某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等17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来到襄阳高新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将一面印有“启动快立快调快结程序,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锦旗送给法官,感谢法官们公正、高效、快速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帮助民营企业度过难关。
原来,因襄阳某设备公司在经营中遇到困难,共拖欠17家民营企业货款800多万元。被欠款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索要货款无果后,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绿色”通道,提出“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办案思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分类,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对于较为复杂的6起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所在地实地调查。经反复沟通协调,6起案件均在3天内达成调解协议。对于较为简单的11起案件,法官实行合并办案,当天即完成立案、调解工作。
在实践中,自贸区巡回法庭逐渐探索出“化整为零,归类研究,分类审理,案件类型模块化”的工作方法,减少了法官的重复性工作,提高了审判质效,成为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审判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诉讼服务便利化
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内的某汽车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18 年,该汽车公司与江苏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部分货款未予支付。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遂向襄阳高新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该汽车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赔偿损失。
法官吴小松在审查案件时发现, 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在起诉的同时,还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请求冻结湖北某汽车公司的银行存款。
“适逢年关,若对汽车公司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还会对公司工人工资发放、信用等产生影响。”为避免造成更多负面影响,吴小松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双方从互谅互让、继续合作等方面考虑,建议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撤回诉讼保全申请。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综合考虑后,采纳了吴小松的建议。
双方当事人分属两地,来回交通不便。吴小松便建立了承办法官、当事人双方参与的微信调解群。通过语音、文字、视频等形式,吴小松详细梳理案件事实,归纳双方争议焦点, 分析法律规定,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握手言和。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秉承这一理念,自贸区巡回法庭一方面紧跟“互联网+”发展趋势, 依托信息技术,打造线上智能诉讼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引入多方力量, 参与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便利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涉自贸区案件诉讼服务“流程再造”。
围绕便捷立案,依托湖北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自贸区巡回法庭建设网上立案系统,接入银联、微信等多种支付平台,开通线上缴纳诉讼费的功能,实现线上线下缴费一体化。
围绕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自贸区巡回法庭与襄阳市司法局合作,设立“襄阳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靠前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设立襄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片区市场主体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纠纷化解立体化
一起涉及自贸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再到支付货款,全程仅历时3个小时。
这样的情形就发生在襄阳高新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据了解,该案原告系广东深圳某企业,被告系湖北襄阳自贸区企业,双方当事人因货款交付问题产生纠纷,协商未果,遂到法院起诉。
该案被引导分流至律师调解室。律师调解员当场即开展调解工作,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当日上午即支付了拖欠的15万元货款。
自贸区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保障自贸区企业发展。对于适宜调解的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法庭实行调解前置,紧紧依托民商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站等平台,建立商事特邀调解制度, 加强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调解组织的配合,提高商事纠纷调解率。当案件调解不成时,及时转入速裁庭办理,真正做到快审快结。
调解前置和速裁程序,使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处理形成“分流、调解、速裁、审判”分层递进、化解在前的高效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