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开办《惩戒》电视栏目曝光“老赖”
图为襄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张思军在电视上宣讲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如果有发现赛尔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的,向法院提供线索的,我们将给予奖励,以便我们更好的执行这件案子……”日前,襄州广播电视台《惩戒》栏目第二期开播,襄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张思军通过电视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信息时掷地有声。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守信,惩戒失信行为,襄州区信用办、区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惩戒》专题栏目。在第二期《惩戒》栏目中,区信用办、区广播电视台向社会解剖了襄州区法院执行的一起典型案例。因拒不履行支付申请人工程款1454.8749万元,赛尔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张某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襄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张思军应邀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像赛尔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张某这样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人员,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等。
襄州广播电视台《惩戒》栏目将每周播出一次,计划通过聚焦人民法院及行政执法等部门履职活动中发现的失信人员和行为,曝光一批失信人员名单,解剖一批失信典型案例,呼吁社会向失信行为说不,着力为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