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1月10日,保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靳某彬、靳某升、靳某才、徐某亮、廖某彬、肖某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保康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保康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同时,作为保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食药局工作人员三十余人参加旁听并在中国庭审网上同步庭审直播。
该案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刑事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两部分合并进行了审理。公诉人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在刑事部分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鉴定结果等相关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进行了答辩;在民事公益诉讼法庭辩论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主要从靳某彬等6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应承担的责任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
庭审过程中,6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对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以及对消费者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深感后悔,表示愿意向社会公开道歉,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销售的假药并予以销毁。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对整个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法院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