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公示
时间: 2025-03-10 16:38
来源: 襄阳中院
湖北省襄阳监狱向本院提请对王重阳等51名罪犯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现将提请减刑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院反馈。本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书记员江心如,联系电话:0710-369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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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