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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示

时间: 2025-02-05 09:57 来源: 襄阳中院

湖北省襄北监狱向本院提请对服刑人员刘建军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525日至2025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院反馈。本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法官助理(书记员)联系电话:0710-3692873。

 

附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表(2025年2月襄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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