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公示
时间: 2025-02-05 09:57
来源: 襄阳中院
湖北省襄北监狱向本院提请对服刑人员刘建军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院反馈。本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法官助理(书记员)联系电话:0710-3692873。
附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表(2025年2月襄北).xls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