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天平的忠诚卫士
——记湖北枣阳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合祖
26年来,无论是在审判一线还是司法警察岗位,他忠于职守、执法为民、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用坚实的步伐,写下了人生厚实、光彩的乐章,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他就是先后荣获“枣阳市、襄阳市、湖北省劳动模范”、“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襄阳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两次被襄阳中院荣记三等功、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的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合祖。2月4日,他又喜获“襄阳百杰.优秀政法干警”殊荣。
心存百姓 服务至上
“我是农家子弟,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回报人民的养育之恩。”在审判工作岗位,陈合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企业破产,牵涉面广,涉及众多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为了办好每一起破产案件,他经常深入企业摸底。有的案子他从受理到结案,前后要跑上百次。让他忧心的是,一些企业职工习惯了吃大锅饭,无法接受破产的事实,因此对企业破产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几乎天天来找法院的事。但他总是不厌其烦用心做好解释工作。
枣阳市化肥厂原是该市最大的一家老牌国有企业,拥有干部职工1800名。被宣告破产后,职工抵触情绪十分强烈,并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言行。陈合祖与清算组的同志一起,日夜加班加点,连续5天5夜没有休息,以最快的速度清算资产,为引资买断重组打下了基础。那些天,为了顺利完成破产清算,陈合祖经常到职工聚集地或职工家中与职工交心谈心,终于使职工情绪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稳定,重组的企业也很快走上正常的生产轨道。
盘活资产,吸引投资,是陈合祖在破产案件办理中一直坚持的原则。枣阳市塑料厂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于资产难以变现,各种不稳定因素相互交织。针对这种情况,陈合祖同企业主管部门及清算组成员一起,多方奔走,终于促成温州一家公司竞价买断,引进资金2000多万元,使职工应得的费用得以全部兑现,并安置下岗职工276人。得到妥善安置的下岗职工们,联合请来军乐队,敲锣打鼓来到法院,赠送大牌匾,以表达他们对法院的感谢之情。
不辱使命 敢挑重担
2007年,根据院领导安排,陈合祖从民三庭调到法警大队并主持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陈合祖时刻在思考如何带好这支准军事化法警队伍,确保能够招之即来、来则能战、战则能胜,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
他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政治建警这个固本之基。坚持每周四晚上组织法警集中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警的头脑,帮助法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去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和“治庸问责”活动中,组织建立法警学习园地,每名法警都撰写了上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对照优秀法警标准,每个人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每一名法警思想上受到洗礼,在全大队形成了甘于奉献、弘扬正气、自觉抑制社会歪风的良好风气,法警之间比学习、比进步、比贡献蔚然成风。近年来,多名法警立功受奖,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树人先树己,打铁先要自身硬”。工作中,他每天早来晚归,始终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同时,一方面虚心向法警业务内行的同志学习,刻苦钻研法警业务,不怕苦不怕累练习各种技能,使自己尽快变外行为内行。另一方面,他积极探索部队军事技能与法警技能的有效结合,各取精华,扬长避短,使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此外,不断学习与探索法警领导工作的新经验和新路子,虚心向领导讨教管理知识,积极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无论是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还是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中,他都亲自拟定训练计划和训练方案,亲自参与,身体力行,言传身教,既当教官,又做学员,不厌其烦,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反反复复地教好每个动作和要领,带领全体参训法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在训练中你帮我扶,你追我赶,使全大队参训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2011年10月,枣阳法院法警大队经考核取得了全省基层法院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2012年12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身先士卒 力保安全
法警大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在值班中经常有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每当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时,陈合祖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果断处置险情,从而保证了法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法官的人身安全。
2011年9月,襄阳中院在枣阳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故意杀人”一案,该案由于被告人行凶手段残忍,在社会上影响非常大,前来旁听人员较多且成员复杂。为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陈合祖详细制定了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和周密的押解方案,将警力编排成押解看管组、值庭组、安检组、外围警卫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认真落实庭审安保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受到了院领导和襄阳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村民周某因儿子的案件未得到执行心生不满,欲对法官行凶报复。当日,周某驾驶摩托车强行驶入法院大门,随后加大油门向办公楼门厅猛冲,后因台阶阻挡周某当场倒地摩托车熄火。值勤法警见状后迅速靠前。此时周某从摩托车后取出一塑料编织袋,并从里面拿出一约4升的油壶,在场法警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后,迅即将油壶和袋子夺下。周某随后又从身上掏出打火机,欲将加满汽油的摩托车点燃。说时迟那时快,陈合祖迅速上前将周某的打火机夺下,并会同在场法警将其制服,使这一突发事件化险为夷。
正是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枣阳法院法警大队的依法执法意识、廉洁从警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两年来,法警送达各类法律文书1600余份;提审、押解犯罪嫌疑人值庭900余人次;执行死刑2次;协助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700余件;处理突发事件17件次;执行拘留28人次,拘传39人次。连续多年实现零差错、零事故,枣阳法院法警大队也成为领导群众信任的响当当的“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