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变抢劫,襄阳一男子被判十年六个月
入户行窃期间被发现,抢夺户主手机阻拦报警反变抢劫,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2018年6月5日晚,夜色正浓,王明来到樊城区太平店镇某村,将村民周军家的防盗网掰开,欲进入其家中实施盗窃。周军听到响动后出来查看,发现防盗网大开,一个陌生人正在鬼鬼祟祟的翻找东西,周军立刻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王明一步上前将周军的手机夺下,威胁周军不准报警,并在捂住周军嘴的过程中,将其左脸抓伤。随后,王明将手机还给周军并离开。经鉴定,周军被他人伤及面部,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18年6月7日,王明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其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未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实施盗窃行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王明虽然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其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构成自首。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