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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变抢劫,襄阳一男子被判十年六个月

时间: 2019-02-26 14:50 来源: 樊城法院

入户行窃期间被发现抢夺户主手机阻拦报警反变抢劫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2018年6月5日晚,夜色正浓,王明来到樊城区太平店镇某村,将村民周军家的防盗网掰开,欲进入其家中实施盗窃。周军听到响动后出来查看,发现防盗网大开,一个陌生人正在鬼鬼祟祟的翻找东西,周军立刻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王明一步上前将周军的手机夺下,威胁周军不准报警,并在捂住周军嘴的过程中,将其左脸抓伤。随后,王明将手机还给周军并离开。经鉴定,周军被他人伤及面部,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18年6月7日,王明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其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未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实施盗窃行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王明虽然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其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构成自首。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