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收债、集资诈骗……张健等9名被告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开庭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樊城区人民法院为了夺取专项斗争的胜利,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六清”行动。
11月21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健、薛艳敏等9名被告人涉恶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健和薛艳敏利用在襄阳市樊城区铁路大厦开设的襄阳金贵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高利放贷业务,由被告人陈辉任公司经理,被告人陶亮娃任安保部经理,被告人张燃、薛昆任业务员,被告人姚俊康任司机,被告人陶继春、周贝等人任安保部工作人员。被告人张健、薛艳敏安排上述人员采取威胁、辱骂、跟随、殴打、喷漆、堵门等软硬暴力手段清收债务,多次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11起,非法拘禁3起,合同诈骗2起。另外个人实施寻衅滋事8起,集资诈骗1起,伪造身份证件1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健、薛艳敏等人组成违法犯罪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放贷讨债过程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张健、薛艳敏等9人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庭审质量,维护诉讼秩序,樊城法院在开庭前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审判组、警务保障组、宣传后勤组等相关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准备开庭相关事宜;为提高庭审质效,保障控辩双方诉权行使,案件承办法官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庭审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讨论。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就公诉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因本案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较多,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