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六年拒不履行 失信名单一招搞定
2004年9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驾驶农用手扶拖拉机载着妻子童某某回家。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张某某从老河口市孟楼镇杨岗村前冲路口由北向南进入302省道,其拖拉牵引机引杆处与韩某甲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导致韩某甲从张某某拖拉机上方摔出18.3米。张某某下车未找到受伤的韩某甲,遂驾车回家。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将韩某甲送往医院抢救,最终韩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中张某某负全部责任。
后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某乙经济损失共计151339.90元。
张某某以服刑期间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经济困难为由拖延执行,并表示出狱后挣钱还款。六年后,张某某刑满释放,当执行干警再次上门开展执行工作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被执行人张某某不知所踪,执行工作一度难以进行,加之当时无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原因导致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完毕。期间,被害人韩某甲母亲宋某某因失去儿子心情悲痛罹患精神疾病,后意外摔伤长期瘫痪在床。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其家庭收入微薄,医疗负担较重,生活困难,每年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累计已发放5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018年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并冻结其名下储存于浦发银行存款67718.34元。身在杭州做生意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意往来及出行都受到限制。在法院各项失信惩戒的压力下,张某某立即委托家属前往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后在法院干警协调下,双方共同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赔偿申请执行人韩某乙10万元,其余部分韩某乙考虑到张某某赔偿能力有限自愿放弃。次日,韩某乙收到执行款项10万元。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