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飞石块,楼下行人被击中,请看樊城法院怎么判
“哐当……”高空落下的砖块碎片砸中了正迎面走来的老人致其死亡,亲属要求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法院该怎么判?
2018年8月,黄某因常年从事装修行业,受武某邀请在樊城某小区为其装修房屋。黄某在打墙过程中,因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当,导致砖块碎片从窗户飞出坠落……黄某当时依然沉浸在施工当中,并未留意到悲剧已经发生。突然,楼下一阵惊呼,当他把头伸向窗外看到趴在一楼某大药房门口一动未动的老奶奶胡某(殁年79岁)时,他才意识到大事不妙,立马下楼发现砖块正击中胡奶奶头部,随即打电话联系120。事发后,黄某积极救助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另查明,案发后,黄某和武某已支付胡某的医疗费33850.99元,并已赔偿胡某的亲属李小某、李某、李阿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李小某、李某、李阿某三人书面表示对黄某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黄某因疏忽大意,导致空中坠物砸中路人,造成他人死亡,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对其处罚。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