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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黎的一次邂逅

时间: 2012-09-29 10:12 来源: 南漳县法院

周日,在菜市场门口,隐约听到有人跟我打招呼。“周法官,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秦家坪村的老黎呀!”再一看,只见左侧站着一对年约50多岁的男女。看着我茫然的样子,女的说:“我和老黎在你手里打过离婚官司呢。”

“啊,是你们两口子呀。”我的思绪一下回到十几年前我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就是眼前这对夫妇。老黎刚服刑回家,女的便起诉要求离婚。我清楚地记得老黎收到传票时那一脸的绝望。

答辩期满后,我在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桩离婚案子。法庭上,女方陈述,结婚以来,稍有不顺老黎便拳脚相加。女方当庭陈述“我真是被打怕了。法官一定要为我做主啊!”老黎反复向女方认错,说服刑三年多,受到了法制教育,恳求女方给个机会。女方则坚决要求离婚,当庭调解没有达成协议。

庭审结束,我把女方留下来调解。从他们的婚姻基础、老黎服刑期间的表现、子女成长等方面对她进行说服,请她重新考虑离婚问题。特别强调了老黎刚回归社会,如果离婚,让他妻离子散,他可能破罐破摔。

过了几天,我找到在三景乡里开会的秦家坪村支书老覃,向老覃介绍了老黎夫妇离婚案件的审理情况,并请他帮忙做女方工作,让他们两口子和好。

又过了十几天,老黎夫妇来到法庭,递交了老黎的保证书和女方的撤诉申请书。临走时,女方撂下一句话:“这次我是看在法官和覃书记的面子撤的诉。老黎要是还像以前那样待我,半年以后,我再来起诉。”

1999年冬季的一天,我和同事小秦到秦家坪办完案,路过老黎家门口,正在门前锯柴的老黎看见我们后,热情地招呼我们歇歇脚。攀谈中,我们了解到老黎夫妇感情还好,只是日子过得拮据。“这不,我们砍了些耳杆子,明年开春点几棚木耳换钱呢。”我们与老黎夫妇告别时,老黎的爱人说话了:“周法官,你们今天办案路过我家门口,吃顿饭再走吧。”我们执意要走,老黎说:“要是瞧得起,吃完晚饭后我送你们到办事处。”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们决定在老黎家吃顿饭。男人生火、女人做饭,一个多小时的工夫,一桌饭菜就摆上了饭桌。老黎取出自家酿制的包谷酒,盛情难却,我们端起酒杯。酒过三巡,老黎打开了话匣子:“周法官、小秦,去年刚收到法院传票那会儿,我连死的心都有了。感谢法庭做调解工作,才让我们一家团圆。”女人说:“还说呢,还不是跟着你过穷日子。”小秦说:“你们现在夫妻恩爱,身强体壮,只要勤劳,不愁没有好日子过。”吃罢晚饭,老黎打着火把把我们送到三里开外的办事处。

一年以后,我回到县城工作。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老黎。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面了。

老黎告诉我,他母亲前年去世,女儿出嫁了,儿子结婚后小两口在外打工,自己和爱人在家带孙子,家里盖起了三大间砖木结构的房屋。“我们在家里种了两亩多地的反季节蔬菜,每年纯收入不下万元呢。”我想邀请老黎夫妇到家里吃顿饭。老黎说算了,两岁多的孙子还托人照看呢。

看着老黎夫妇远去的背影,我心中的一个疙瘩落下了:老黎对妻子实施暴力并犯罪服刑,妻子请求离婚,无可非议。如果当时简单判决他俩离婚,这对刚出狱的老黎又是一次打击。为了让老黎重归社会,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感受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怀。于是找当地的村支书再次做老黎妻子的工作,最终我们的努力收到了效果,老黎一家幸福起来。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考虑裁判的法律效果,还要兼顾裁判的社会效果。许多案件,比如离婚、赡养、邻里纠纷等,如果为了省时省力省事,端坐公堂,一判了之,可能毁掉一个当事人,甚至毁掉一个家庭,破坏原本可以修复的社会关系。在基层办案这么多年,我感触颇多,农民朴素的道德意识,简单的生活愿望,让人感慨。作为基层的办案法官,要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弄清案件前因后果,综合考虑案件的各方情况,多做调解工作,才能把案件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