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抽头放贷渔利 谷城一男子获刑上缴非法收入
时间: 2016-09-29 10:18
来源: 谷城法院
谷城一男子临时租房开设流动赌场,邀人赌博从中牟利,并现场放高利贷。9月28日,笔者从谷城法院获悉,该男子周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其非法收入上缴国库。
2015年5月至8月13日,周某先后租本县城关牛某等居民家房屋,邀约有关人员赌博,11次共获利5万余元。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局,提供赌博工具,并为赌博提供服务,开设流动赌场,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当庭认罪,其亲属能够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其非法收入50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