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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法院执行法官的意外收获:“冤家”牵手成兄弟

时间: 2018-07-04 19:34 来源: 谷城法院

“要不是谷城法院执行法官这次千里执行,我们不可能有现在的再次联手合作。”近日,在谷城某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车桥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A公司)总经理为搞好企业间联手合作把酒言欢,畅所欲言。

公司间携手合作是很正常的事,咋突然间会说出这样的话?这中间有着什么蹊跷和隐藏?近日,笔者走访了某车桥公司和江苏A公司,了解了实情原委。

原来,自2010年始,某车桥公司和江苏A公司就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彼此间真诚相见,相互信赖。可到2014年,双方因利益关系发生了矛盾,割袍断义,摊牌算账。经对账核实,江苏A公司欠某车桥公司货款2935000元。为此双方签下分期还款协议,江苏A公司支付10万元后离开。后某车桥公司按照协议多次催收,江苏A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拒还。不得已,某车桥公司向谷城县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4月,谷城法院判决被告江苏A公司给付原告某车桥公司货款1541350元及违约金和利息。

判决生效后,江苏A公司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车桥公司依法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尽快执结此案,法院执行人员杨明海与李伟两次驱车一千多公里到江苏A公司处进行调查,得知江苏A公司已停产、歇业达两年之久,企业原负责人也已退休。面对企业破产无人管理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执行法官没有气馁,一方面,对江苏A公司名下的土地进行查封;另一方面,积极同江苏A公司沟通,责令尽快推举出新的负责人形成工作对接。在做工作时,他们发现江苏A公司在某银行有开户,于是又连夜驱车赶往开户地,将江苏A公司在该银行的42万元存款予以划扣,并与新的负责人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在情与法的攻击下,江苏A公司一次性偿还了某车桥公司货款。

“他们坚持不懈的执行精神为我们企业重振添加了动力,在那以后,我们认真分析了企业失败的原因并做了修正整改,没想到很快就起死回生,生意兴隆了。”江苏A公司总经理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