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交付执行四套房屋!襄阳法院55名干警集体出动!
“现在,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法院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你们,请你签字确认。”9月8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出动55名干警,对申请执行人湖北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襄阳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襄阳中院执行局局长陈瑶、副局长李化现场指挥行动。襄阳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参与执行。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襄阳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宣判,确定“襄阳某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湖北某有限责任公司交付位于襄阳某公寓的四套房屋,并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襄阳某投资有限公司始终未履行交付四套房屋的义务,湖北某有限责任公司无奈申请执行。2019年12月17日,襄阳中院经调查核实,在该公寓历史变迁过程中,襄阳某投资有限公司私自将四套房屋过户给四名案外人。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襄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玉斌、执行局实施处处长王会光前往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进行交涉,2019年12月25日,襄阳市不动产局进行更正登记,恢复湖北某有限责任公司对案涉房屋的产权。2021年8月11日,襄阳中院前往案涉房屋进行调查,在房屋门口张贴腾退公告,并多次与房屋占用人进行交涉,要求其于8月31日前迁出房屋。2021年9月8日,因腾退公告期满,襄阳中院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
上午8时45分,执行人员到达襄阳某公寓,襄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化宣读腾退公告。执行干警按照腾退方案分组执行。
8时50分,警务保障组拉起警戒线,现场布控。
8时55分,执行干警到达案涉房屋外,首先拆除了走廊上方的违规监控,随后敲门示意占用人开门。
上午9时,因门内无人应答,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法院干警强制进入房屋,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物资搬运交付组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协同清点、登记物资,并交由搬家公司分批打包、运送。
尽管天气凉爽,但执行干警还是忙得满头大汗,上午12时,经过3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房屋腾退顺利完成,当场举行交接仪式。
在襄阳中院执行局局长陈瑶、副局长李化的主持下,执行实施处处长王会光将房屋新钥匙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执行行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