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重拳出击 83岁老母终得赔偿
“这笔钱可以维持我老母亲和大哥的基本生活,我二哥终于能安息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呀!”1月18日,在保康法院执行局干警卢文涛的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小儿子看着手中的钱,激动地一再道谢。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终于在年关之际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2年1月28日,曾某请张某为其到山上搬运木料,第二天,张某在搬运木料过程中,因脚踩滑从山上摔下,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死亡后,他的母亲孙某和大哥张某某就赔偿问题未能与曾某达成一致,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曾某赔偿孙某、张某某各项损失合计95000元,定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付40000元,2013年6月30日前付55000。
文书生效后,在履行期内,曾某只主动赔偿了1000元。之后,便以没有执行能力为由一拖再拖。在此期间,法院发现这边曾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边申请人又十分困难,孙某已经80多岁,张某某是智障残疾人,于是,先后两次为他们提供司法救助金10000元。三年多来,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对这笔赔偿款的执行。2016年11月14日,承办人卢文涛再次向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其5日内支付所欠案款。曾某却置若罔闻,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也未报告财产。为了争取在年前让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卢文涛和同事们在60度陡坡的山路上步行十几公里,来到曾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督促他尽快履行。然而,固执的曾某在思想上却始终转不过弯,觉得自己没有错,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他认为即使自己不履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随后他将卖牛和卖猪所得的款项用作其他。
鉴于曾某拒不执行,态度恶劣,法院决定重拳出击,今年1月16日依法对曾某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眼看曾某就要在看守所里过年了,他的家人顿时慌了神,第二天一早便来到法院,表示想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而此时曾某也彻底被法律的威慑力给镇住了,他没想到有钱不还居然会被拘留,顿时心生悔意。卢文涛抓住机会,再次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曾某随即认错,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曾某赔偿7000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当天下午曾某的家人便送来了执行款,当场执行到位。
保康法院抓住岁末攻坚的黄金期,用足执行手段,用好强制措施,重点加大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6件,涉及金额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