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聋哑人感受到法律温情
近日,两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位小女孩来到襄城法院立案庭,特意感谢少审庭法官任齐耀帮助她们把赔偿款支付到位。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这几位当事人都是聋哑人士。
2015年12月16日,原告冯某与其母亲冯某燕在襄城区胜利街纽宾凯宾馆路段过马路时,冯某被襄阳某公司的大客车撞伤后,与襄阳某公司、保险公司为赔偿发生争议。经审理查明,原告冯某年仅3岁,其父母离异,一直随母亲冯某燕生活,冯某燕系聋哑人,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公司仅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为了给女儿治伤,冯某燕又借了一大笔钱,导致其家里情况雪上加霜。
因冯某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冯某燕系聋哑人,无法与其沟通。任齐耀联系了聋哑学校,但聋哑学校要收取费用,且老师工作繁忙仅同意在开庭时出庭。为了及时处理纠纷,帮助原告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任齐耀在开庭前多次联系原告的监护人冯某燕、襄阳某公司、保险公司。襄阳某公司、保险公司均以无法与原告沟通为由,导致赔偿工作无法开展。
考虑到这个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任齐耀不顾节假日休息,连续几周加班加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因冯某燕对法律知识并不了解且沟通不便,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任齐耀要求冯某燕将证据收集完备后提交法院。开庭前,任齐耀及时通知冯某燕,通过笔纸一字一句地交流。因冯某住院天数断断续续长达一百多天,有很多相关证据遗失,需要出示哪些证据她们并不了解,任齐耀便通过手写的方式与冯某燕及其聋哑朋友沟通,每次都需要沟通数个小时,书写数十页纸张。经过多次沟通交流,终于补齐了原告三次的入院证明、出院小结、每日清单等证据。
因庭前工作准备充分,庭审顺利地进行。为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任齐耀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及时作出了判决,裁定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冯某111600.35元。判决生效后,任齐耀又及时与保险公司、襄阳某公司联系,尽快将赔偿款赔付到位。当任齐耀将开好的赔偿款支票交到原告监护人冯某燕手中时,冯某燕激动得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