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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时间: 2021-08-30 15:09 来源: 襄阳中院

8月27日下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翀主持会议。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市中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中院负责人民法庭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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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全市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政治建设有新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牢牢坚持党对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全市法院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形成“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的乡村司法服务网络。三是执法办案有新提升。2018年至2020年,全市58个人民法庭结案5.7万余件。抓好诉讼服务e平台建设,利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平台等构建基层法庭“庭网线巡”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探索“诉前调解+速裁”的工作模式。四是参与治理有新成效。全市法院坚持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地方信访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引入各类调解组织332个,聘请特邀调解员371人,委派调解纠纷3643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472件。五是队伍建设有新进展。全面推广“支部建在庭上”,落实好“三会一课”,创新党员“双报到”工作,结对开展办案质量竞赛,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干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刘斌、全省优秀法官肖春杰等一批先进典型。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干警要认清形势任务,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促进基层治理、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三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提高法院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围绕如何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邹磊院长提出七点要求: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庭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将人民法庭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统领,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党支部的组织功能,真正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基层司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着力打造设置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服务体系。城区可设立金融、家事、侵权、道交等专业人民法庭,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中心法庭和联合法庭,同时积极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旅游法庭、自贸区法庭等特色法庭。三要大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法庭管理精细化、专业化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案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主动对标“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提升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四要主动延伸法庭职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全市人民法庭要全面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出基层司法贡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参与“平安和谐无讼村(社区)、乡镇(街道)”创建,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借助村委会、妇联、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等力量开展工作,发挥公序良俗、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走访、司法需求收集、法律风险预警及协同化解机制,及时为辖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五要健全司法服务网络,努力实现便民利民全程化、多样化、务实化。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庭审等方式,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乡镇街道建立法官联络点,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加强法治宣教力度。统筹发挥人民法庭法治服务平台、诉源治理平台、诉调对接平台、普法宣教阵地“三平台一阵地”的功能作用,力争创出襄阳品牌。六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着力锻造奋发有为的法庭铁军。选优配强法庭骨干,实行法官定期轮岗和上下交流制度,大胆选拔优秀年轻的法庭庭长进入领导班子。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上向扎根法庭的干警适当倾斜。以“七种能力”和以审判业务能力为核心组织开展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各类培训,落实职业保障措施。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乱纪问题,维护人民法庭良好形象。七要切实加强保障力度,全面夯实人民法庭人员、物资、技术基础。根据辖区案件数量按照1:1:1的比例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科技法庭、办公设备、安全保障等现实问题。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玉斌传达学习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建立传达学习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平宣读了《关于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就本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