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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法院及时出招止“人情风”

时间: 2008-12-24 16:31 来源: 本院
    襄樊法院网讯    12月5日,保康法院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全院干警借乔迁敛财,搞不正之风。

    下半年,该院新建干警宿舍楼(38套)已竣工交付,许多干警准备年前入住。为防止干警利用乔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根据保纪发[2007]11号、保办文[2007]44号《关于治理“人情风”制止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院党组重申:凡本院干警乔迁一律按规定事前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申报;一律不准在电视台点歌,不准发请柬,不准直接或间接邀请工作对象、同事、下属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人员参加,不准使用公车,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一律不得相互参加干警乔迁。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且本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单位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这样的“及时雨”下得好,使干警乔迁成为真正的喜事、好事!全院干警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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