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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超载 司机被判刑

时间: 2017-11-22 15:01 来源: 谷城法院

庭审现场(拍摄:翟璐璐).png

校车超载事件一直是近几年来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学生是一个需要被关爱、呵护的群体,且校车内学生比较集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但是,当前仍然有一些学校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不顾学生的安危,超载运送学生。11月20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幼儿园校车超载案件,一辆19座的校车被塞满了放学回家的幼儿园学生,当司机小王(化名)被交警查获时,经核实,这量19座的中型载客汽车内竟坐了45名儿童。

2017年9月13日17时许,小王驾驶中型专用校车载幼儿园学生由襄阳市襄城区某幼儿园行至谷城县茨河镇某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核实,这量中型专用校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45人,严重超过额定人员载客。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小王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超载。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小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后,小王留下了忏悔的眼泪,当庭认罪,并表示:“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今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