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例指导

枣阳12名“老赖”被判刑

时间: 2015-01-19 14:43 来源: 枣阳市法院

1月14日,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刘某被枣阳警方从湖南长沙抓回。15日,在法律强大的威慑面前,刘某终于明白自己因违法拒绝执行摊上了“大事”,遂委托代理人主动到枣阳市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兑现9万元欠款。

刘某与李某系妯娌关系。刘某早年因做生意向李某借款9万余元一直未还,后被诉至法院。2011年9月,法院判决刘某偿还欠款及利息,但刘某将银行存款10余万元取出后隐藏、转移他处,同时其本人四处躲藏,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导致判决迟迟不能执行。2014年12月,枣阳法院以刘某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枣阳警方立案侦查。不久,警方锁定刘某所在位置后,立即前往湖南长沙将刘某抓回。

据了解,去年以来,枣阳市认真落实“两高一部”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拒绝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打击力度,建立以枣阳市委政法委为总枢纽,法、检、公“三长会议”为协调机制的政法系统联动平台,有效协调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部署和行动,先后对12名犯拒执罪的被执行人予以判刑,对87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