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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再加措施猛攻“执行难”

时间: 2017-03-05 09:49 来源: 枣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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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和省高院李静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3月2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后,枣阳法院再动员,再部署,采取扎实措施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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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上作交流表态发言

枣阳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在3月2日上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后,该院及时召开执行局全体人员及法警大队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讨论省高院李静院长和田昌兵副院长的讲话,并对照《枣阳市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线路图、近期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要求所有参执人员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迎难而上,切实将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更高水平:

一是强化执行管理和执行机制建设。以执行局协调督办科为主,进一步加大管理、监督、协调力度,做好执行案件审查、异议案件处理、实施案件分配工作;审管办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跟踪力度,对案件质量和审限情况及时通报,把工作重心放在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上。为加强执行力量,为执行局再选聘5名法警,并加大法警队参与案件执行的力度。各法庭继续按照划片联动的安排,搞好集中攻坚。

二是加强案件质量把关。执行局组建由入额法官参加的三个执行团队,严把执行案件质量,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经合议庭评议后,再行作出。审管办对此类案件重点评查,以达到解决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问题。对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应提前制定执行预案,对强制执行风险较大的案件还需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恢复执行机制正常运转。加大恢复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对恢复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局审查,立案庭统一立案。近期对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及其他实际未执结案件进行一次清理,建立实际未结执行案件台账,对纳入台账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恢复,及时执行。

四是强化执行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流程节点管理系统、4G单兵、执法记录仪等系统,实现执行过程全监督、执行信息全录入,执行节点全公开,做到阳光执行。坚持审执分离、分权实施,互相促进、互相监督。强化执行办案审限,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执行案件,视情更换执行人员。严格执行款物规范化管理,在执行款物实际到位后十五日内必须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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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方法途径。工作中,要强化措施、精准发力,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加大惩戒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曝光力度,将“老赖”信息发布在官方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持续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出国出境、乘飞机、坐高铁、住高级宾馆、参加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让“老赖”处处受限;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让“老赖”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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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强化执行联动,加大惩戒力度。元至2月,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97人,迫使11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强制执行12案,拘传3人,司法拘留7人,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13份,查封房产、车辆11起,处置房屋、车辆案件2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7人,执行到期债权5案,将部分典型案件强制执行、司法拘留全过程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目前已有5名被执行人基于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强大的舆论压力,自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情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七是抢抓机遇,锤炼队伍,为打赢执行难硬仗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时调配更新一批执行人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同时,注重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教育培训,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方面给予优待,激发执行法官的工作潜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