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快速为四海化工公司追回欠款90余万元
今年来,枣阳市法院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党员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近日,该院北城法庭仅15天便成功为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追回欠款90余万元。8月1日,该公司总经理杨开柱专门致电枣阳法院院长周俊庆,并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法院和办案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化工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上市后备企业,多年来,靠质量和信誉赢得了市场。该公司与山东某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某南山集团总公司两公司之间有多年消泡剂买卖合同关系。在多年的业务往来中,两公司经常拖欠四海化工公司货款,截止2016年6月底,累计欠款达90多万元。今年7月14日,四海化工公司得知两公司要宣告破产,情况十分紧急,遂依法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北城法庭受理此案后,他们急当事人之所急,在当日下午即办好两案的财产保全相关手续,庭长孙延学和法官代方成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驱车上千里,连续赶路9个小时,来到山东。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经商议,决定采取“以保全促调解”的方式,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7月15日上午,两名法官先后找到两被告公司所在位置后,立即前往高唐县、聊城市查询二公司在当地多个银行的开户情况。发现二公司账户有存款后,办案法官当机立断,立即予以冻结。随后,办案法官来到两公司,向其分别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二被告法定代表人虽满脸惊讶,但仍以“其未付货款系企业暂时运转困难,待企业好转后一定尽快归还原告货款”为由来搪塞法官。可在了解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二被告感觉最初的破产逃债想法已不可能,待法官离开山东后,遂主动联系四海化工公司要求协商解决。
得知二被告的初步意愿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二被告都是外地公司,往返诸多不便,若判决结案更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于是,采取背对背的电话调解,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并通过传真等方式确认相关证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7月29日,二被告在将所欠货款90余万元全部汇入四海化工公司帐户后,四海化工公司自愿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15日就将拖欠多年的巨额欠款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