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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查控显神威 十年遗案圆满执行

时间: 2019-02-22 10:31 来源: 襄城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聂某辉来到襄城区法院执行局张茂玉的办公室,将一面写着“十年遗案圆满执行  人民好法官张茂玉”的锦旗交到执行干警张茂玉手中,高兴地说:“十几年的案子终于执行完毕了,感谢法官尽心尽力为我的事情操心。”

据了解,2004年1月,襄城区法院审理原告聂某辉、刘某娥、童某英诉被告王某成死亡赔偿金纠纷一案,判决被告王某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死者刘某某死亡赔偿金、童某英赡养费、刘某娥抚养费等三项费用合计21595.83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王某成名下的三轮车被变卖处置折现9000元抵付给三名申请执行人,之后王某成再无能力履行义务,该院发放债权凭证。2017年12月,三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王某成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张茂玉多次联系王某成未果,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登记信息,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同时,王某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仍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2019年1月25日,三名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张茂玉在收到立案材料后,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划王某成银行账户17447.53元,随后与三名申请执行人联系。当事人通过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6000元,该案执结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冻结扣划。近年来,襄城区法院运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上查询,方便执行法官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微信、支付宝、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极大提升了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能力,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通过集中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遏制了“老赖”们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