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当日上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法院工作职能,组织干警到浕水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你们合伙做生意是否签有合伙协议?”“你借给对方钱有没有借据?你的子女为何不赡养您?在法制宣传活动现场,枣阳法院干警正在耐心的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当日,该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读本等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宪法知识,传递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活动中,市委书记孟艳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武义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柯红勇等市领导也来到法院的宣传展位前,对普法宣传情况进行了了解。孟书记要求,要着力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新要求,把普法工作与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公开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让知法懂法守法的好意识在群众中生根发芽,为建设平安枣阳、法治枣阳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据悉,活动当天,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解答有关赡养、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合伙纠纷等法律咨询5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