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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7-09-07 09:01

枣阳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9月,现坐落于枣阳市人民路19号。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法行政科、信访督办室、立案庭、审监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司法鉴定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等17个部门,另有派出法庭15个。全院在职干警188人,其中,审判人员118人,司法警察23人,书记员30人,其他工作人员17人。

长期以来,枣阳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严肃执法,公正办案,为辖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上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湖北省最佳人民法院”、“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襄阳市文明单位”、“襄阳市最佳文明单位”,所辖北城人民法庭曾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干警个人1人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劳动模范”,1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