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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花别样红

时间: 2012-03-08 10:12 来源: 本院



图为女法官刘宇:“做审判前沿女‘包公’,自己责无旁贷!”




图为女法官熊文英:“我甘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图为女法官曾玉华:“只有春风化雨化解矛盾,才能润物无声促进和谐。”




图为女法官孙莉:“为案件质量挑刺,我心无旁骛!”


  2月28日,襄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伟兴高采烈地从省高院捧回一块“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的金灿灿的奖牌。面对再一次获得的荣誉,该院许多男干警感慨地说:“这军功章有女干警们的一半,,她们用水一样的柔情和火一样的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诠释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为“四个襄阳”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证的庄严承诺,撑起了襄城法院的半边天!”带着崇敬之情,笔者走进了她们中的几位女干警,品位这些“法律之花”吐露的芬芳。

  刘宇:“做审判前沿女‘包公’,自己责无旁贷!”

  刑庭庭长刘宇,外表文弱的她很难与威严刚正的“包公”形象联系起来。就是这样一位周身散发着恬淡气质的女“包公”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近三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37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刑事案件300多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改判发还,无一件当事人申诉缠访。

  2009年,刘宇主审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原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滥用职权案,案件事实和定性争议都比较大的杨金昌诈骗案;2010年,她主审了所在单位职工反应强烈、法律关系复杂的原襄樊市工会干部学校校长挪用公款案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并且肯在裁判文书上下功夫,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接待当事人时也耐心地析明法理,所审理的案件服判率高、上诉率低,而且上诉后维持率高,从而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5月,襄城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法院领导安排刘宇负责该项工作。刘宇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结合本地区刑事审判工作实际起草了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文本,在试行文本投入审判实践的过程中她注意发现问题,并进行收集、分类,尝试研究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并且形成文字材料上报上级法院,为上级法院了解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在基层的进展情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在该项改革的过程中,刘宇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被应邀参加了湖北省高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1年11月中旬,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督查组到襄阳调研,其中观摩刑事案件庭审是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襄城区法院被确定为观看观摩庭唯一法院。这要求此次庭审不仅要代表襄阳的水平,更要代表湖北的水平。接到通知时距离开庭不到一周时间,刘宇抓紧时间和公诉机关、辩护人沟通,对庭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了精心准备。11月16日上午,督查组一行到襄城法院对一起刑事故意伤害案件庭审活动进行了观摩,庭审结束后督查组领导对这次庭审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开庭规范高效,庭审思路清晰,宣判词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表述十分到位,措词相当精彩,对被告人的处罚综合考虑了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熊文英:“我甘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民一庭的女法官熊文英,生活中,她是一个朴实、平和的女人,是温柔的妻子、贤惠的母亲;工作上,她秉持“三个至上”信念,低调务实地在审判岗位默默奉献,以娴熟地法律知识化解矛盾,以点滴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她负责的主要是婚姻家庭类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大部分涉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熊文英认为,作为案件当事人,本无强弱势之分,依法办案,双方就是处于均势之中,及时、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款解决弱势群体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就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为此,她常说:“我甘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熊文英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追求法律真实,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每一份证据,每一个请求,每一条理由,并坚持把当事人诉答、举证、质证、辩论等情况予以真实表述,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上,有证举在法庭上,赢的堂堂正正,输的明明白白。她承办的史立芳等86名原告诉雪美劳动争议一案,该案属群体性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原告都是女职工,都认为自己属于弱势群体,要求享受国家有关待遇,认为自己诉讼请求应当全部得到支持。因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特别多,她多次到相关部门了解政策、法规,将当事人多达15项的诉讼请求逐一梳理,对近百份证据逐一归纳,写出的审理报告长达30页。案子判决后,得到市中院的维持,也得到当事人的理解。

  耐心细致着重调解,缓解矛盾,是熊文英在工作中的一贯追求。在承办的一起人身伤害索赔案中,原告在被告处打工期间,左眼被铁钩钩伤,构成六级伤残。被告是直接雇佣原告的个体老板,与发包公司是单包工关系。如果简单判决,原告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但当她接手案子的时候,除了原告,被告方没法联系。于是,她就多次到发包公司了解情况,并四处寻找被告,向其家人讲明法律和利害关系,争取其家人的理解,最终与被告取得了联系,为调解打下了基础。案子最终以调解结案,原告当场拿到全部赔款。

  不能及时结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平均两天办一件案子的熊文英是一个不喜欢拖沓的人。她平时办案既注重案件质量,又注重办案效率,尽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做到案结事了。所有案件均在审理期限内结案,无一因超期结案而激化矛盾的现象发生。淡泊名利,爱岗敬业。熊文英从大学毕业到法院工作一干就是15年,她从无怨言,一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

  曾玉华:“只有春风化雨化解矛盾,才能润物无声促进和谐。”

  在襄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人们时常会看到一位朴实无华的女法官。她,就是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法院办案能手、襄城区“三八红旗手”曾玉华。在长达三十年的法官生涯中,她先后当过法院最早的女法警,到过经济庭,随后又到行政审判庭。作为一名女法官,她就像中药里的甘草,不论她到哪一个岗位上,她都能发挥出她的“疗效”。 

  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维权意思增强,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职工养老保险、工伤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这些案件当事人的文化、法律素质较低,情绪易激动,处理不好矛盾易激化,酿成上访和信访。曾玉华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缓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充分发挥审判协调和解机制的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找准矛盾的“焦点” 之所在,因势利导,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好行政争议案件。在审理原告襄樊市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地公司)不服襄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一案,襄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宝地公司没为其员工殷全林缴纳社会保险金为由作出处理决定,宝地公司诉称其公司将殷全林社会保险金每月发放在本案第三人殷全林工资中,故未向社会保险机构为殷全林交纳在其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金,第三人殷全林否认原告宝地公司的诉讼理由。在诉讼期间,第三人殷全林情绪激动,暴露出不利益社会安定因素。对此,引起曾玉华重视,耐心细致地做好了第三人殷全林思想工作,说服了原告宝地公司为第三人殷全林交纳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依法维护了第三人殷全林合法权益。

  了解曾玉华的人都知道,曾玉华有很严重的风湿,由于风湿造成的肌肉粘连导致胳膊活动受限。好多人都劝她以此为由,要求单位给予照顾可以调换个轻松岗位。出于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热爱,她从没有向单位提出任何要求,以超出常人的毅力一如既往的承担着庭内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宽,行政领域多,国土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处罚等重大、疑难案件比较多,执行难度很大。曾玉华为了应对新的形势,根据当前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情况,克服执行难,不怕吃苦,不计名利,任劳任怨。2011年她个人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02件,所执行的案件无一起引起矛盾激化,无一涉法上访。她在非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不断摸索和谐执行的路子,树立“因事而异、因情而异”执行工作理念,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化解当事人的争议,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得到了当事人的满意。

  孙莉:“为案件质量挑刺,我心无旁骛!”

  审判监督庭庭长孙莉,这位外表娇小柔弱、内里刚强的女法官,在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带领全庭干警在完成好再审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还肩负起审判管理重任,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模式,把信息化技术的广泛运用到审判管理中,使襄城法院的案件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审判绩效综合评价是最高院2011年才开展的考评制度,这种全新的考评制度考核项目有31项之多,涉及审执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涉及案件的公正、效率和效果。孙莉利用工作之余研究审判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的公式及含义,督促全院案件信息录入,并高度关注案件数据信息的变化情况,结合各种数据和资料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襄城法院一年审执结3000多件案件,在大家对新的考核指标还没有完全掌握的情况下,她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每晚到办公室加班,逐案检查信息录入情况,及时纠正信息录入不规范行为。2011年全年录入的审、执案件信息4000余件,信息录入率及准确率均达到100%。

  案件评查是审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最容易与同事发生误会的工作。同样都是法官,挑别人的错,能没个想法?孙莉认为:“组织上把自己推到‘挑刺’这个位置,只有、也只能心无旁骛!”她在院党组的鼓励支持下大胆稳妥地协调解决评查人与被评查案件承办人之间随时可能发生的误会。她的执着,赢得了多数被评查案件承办人的理解。在评查工作中,孙莉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地评查每一起案件,从不考虑被评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地位,不计较与被评查案件承办人的个人恩怨,做到对案不对人,一丝不苟,一视同仁。 2011年全年,孙莉带领审判监督庭共评查各类案件4134件,起草评查通报4期,专项评查通报2期,点评个案52件,指出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100余处,推动了襄城法院的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面对默默支持与理解她的家人,孙莉的心里充满了愧疚:年幼的女儿托付给别人接送上学,看到一样年龄孩子的妈妈接送孩子到学校,有时候觉得特别对不起女儿,对此,她总会用努力工作来代替这份愧疚;每当看到襄城法院审判质效又往前迈进了一步,看到自己与同事们一路走来忙碌而又充实的身影,她就会觉得,再多的辛苦再多的委屈都是值得的。如今,孙莉带着自己的团队,昂扬地扎根在肥沃的司法土壤中,不断绽放骄人艳丽的青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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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襄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