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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法院执行干警拒收当事人礼品获点赞

时间: 2017-08-23 11:26 来源: 保康法院

“今天将香烟退给你们不是给你们难堪,依法执行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能得到你们的肯定、理解和支持,就是最好的礼品。”8月14日,保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孔令藻拒收了申请执行人何某、胡某执意留下的4条高档香烟。

2015年,来自广西的何某、胡某因与刘某产生股权转让纠纷,遂分别诉至保康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何某、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孔令藻负责该案执行工作,因被执行人在外躲债,孔令藻分析案情后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保全的刘某的8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京东网上进行拍卖,最后拍卖成交2辆,流拍6辆。随后,何某、胡某来法院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因整个执行过程迅速、高效,当事人十分满意。为了表示感谢,何某、胡某欲将2条中华香烟和2条黄鹤楼高档香烟送给孔令藻,但被孔令藻当场拒绝,而后何某、胡某又乘其不备将香烟留在了孔令藻的车中。孔令藻发现后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和监察室,后在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办理手续时当面退还了4条高档香烟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听了孔令藻的一席话,何某、胡某立刻收回香烟,竖起大拇指,“现在我们不仅佩服你们的办案效率,更佩服你们的清正廉洁,同时我们也为自己的冒失行为给你带来的困惑表示歉意。既然法院已经穷尽了执行手段,那么刘某以物抵债后还剩余204252.3元案款,我们自愿放弃,这也算是我们用实际行动支持你们的工作。” 随后,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两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全部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保康法院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审务督察为抓手,时刻教育提醒干警严守底线、不踩红线,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树立起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