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高效!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推动“法院+工会” 迈上新台阶!
今年来,市中院和市总工会结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持续深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法院“诉”的权威性和工会“调”的便利性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格局,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今年全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就深化完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提出提案,市中院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工作举措,抓好落实,助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一、坚持共商共建,加强统筹安排
自“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市中院和市总工会充分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多次召开“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通过交流达成共识,推动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果。今年3月,市中院联合市总工会召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深化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新举措,并出台《2021年襄阳市“法院+工会”工作要点》,对2021年度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进行谋划部署。7月,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再次召开工作联席会,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关于司法确认流程、调解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有效保障了诉调对接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二、坚持多方联动,发挥调解合力
为强化工作联动,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襄阳市“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社局监察、协调优势,更大范围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前化解。高新区法院联合高新区总工会、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综治办,于今年4月探索建立了“法院+工会+仲裁+监察+综治”多元化解职工劳动争议工作机制,将“法院+工会”与劳动仲裁、行政执法相对接,共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下一步,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将在全市推广“法院+工会+仲裁+N”的新型模式,全方位、立体化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三、坚持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市中院和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今年6月,双方联合制定《襄阳市“法院+工会”诉调对接调解案件卷宗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诉调对接工作中的案件卷宗装订标准和法律文书制作要求,确立了调解工作流程和调解员行为准则。此外,还联合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调解员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调解员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调解员任用透明化、动态化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四、坚持提升质效,加强培训指导
为解决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调解成功率不高问题,切实提升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质效,今年3月,市中院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全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围绕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技巧、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理论与实务、《民法典》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的适用等方面对全市调解员和工会干部展开培训。7月,市中院联合市总工会编制《襄阳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案例选编》,以案说法的形式,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业务水平。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对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机再组织一次培训。
五、坚持科技支撑,强化信息共享
当前,我市“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中对案件的数据统计及调解员的考核管理还是采取人工方式。今年3月,市中院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指出将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支撑,联合开发“法院+工会”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劳动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在线调解,对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受理案件分析研判等实现信息化管理,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调解员和群众少跑腿”。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加系统了解我市劳动争议纠纷发展趋势,使工作更有前瞻性、预判性,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今年上半年,在市总工会的推进下,该信息系统开发正处于招投标阶段。
六、坚持全优保障,加强经费支持
目前,省总工会规定下拨的经费只能用于办案补贴,调解工作所需的日常办公经费仍有缺口,部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办公用品、日常耗材保障不够,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市中院与市总工会将积极向市司法局申请专项调解经费开支,用于保障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办公、通信等工作经费,以及用于对优秀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支付辅助人员工资等,保障诉调对接工作高效运行。
下一步,市中院将联合市总工会持续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做好此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