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拘役又罚款 谷城三男子后悔不已
时间: 2016-04-08 15:55
来源: 谷城法院
近日,谷城县法院对酒驾的海某、曾某、郑某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00元和1000元。
今年1月27日晚8时许,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谷城电影院转盘处设卡检查时,先后对路过此路段的海某、曾某和郑某进行酒精呼气仪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三人酒精含量较高,随后通过对三人进行血样提取,鉴定为醉酒驾车。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三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三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生命宝贵,不可重来,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否则酿成事故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