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砣虽小压千斤
记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沈岐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李沈岐勤勉敬业,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确保案件质量无一发还改判;绩效考核居全院第一,办案数量、质量在全省同级法院中也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今年还荣获“襄阳百杰之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严格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面对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李沈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不放过任何疑点。2012年以来,他审理了3起指定管辖的贪污受贿案件,其中2名被告人原系副厅级干部,李沈岐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办案,不走过场,确保控辩双方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从判决,没有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宽严相济,力求最佳社会效果。在审理一起上访村民杀害一名村干部的案件中,若将被告人一杀了之,将难以化解当地的社会矛盾。李沈岐多次前往当地,与基层干部和被害人亲属促膝座谈,最终使他们理解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审宣判被告人死缓后,被告人表示悔罪服判。该案的处理,既打击了暴力犯罪,又教育了干部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为民,争做群众满意法官。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致5名未成年人死伤的案件中,李沈岐不顾路途遥远,亲自走访五个被害人家庭,向情绪激烈的被害人亲属释法说理,引导他们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权利,并在案件审结生效后将7万多元的赔偿款及时兑付给他们。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树形象。李沈岐淡泊名利,廉洁办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秉公执法;在亲情、友情与法律之间,他始终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坚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当事人、律师、检察官及法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一致好评。
(转载自《襄阳日报》9月11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