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整版点赞:襄阳法院改革激发活力,创新提升质效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高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不断创新机制并落地落实。全市法院主要办案指标持续保持较好态势,“双报到+司法服务”、多元解纷、“问题案件”评查、家事改革、自贸片区巡回法庭制度创新等工作在全省、全国法院创出了“襄阳经验”。
图①:襄阳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由襄阳市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参与民事调解工作。
图②:襄阳中院干警上街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图③:襄阳市直机关领导到襄阳中院参观“双报到”成果展。
图④:高新区17家民营企业负责人给高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送锦旗, 感谢法官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双报到+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搭建“双报到+司法服务”平台,推进干警在专长领域发挥作用、服务群众,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双报到+问绩问效”,落实激励引导机制。襄阳中院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实行“月记账、季对账、年核账”考核机制,党员干警承诺服务事项550余件全部入账、件件跟踪。同时,将“双报到”考评结果与党员评议结果、公务员考核评定、评先表彰等挂钩,对疫情期间落实“双报到”突出的干警给予记功奖励。
“双报到+纠纷化解”,开展点对点矛盾调处。襄阳中院及时梳理涉诉前调解、涉诉信访等当事人信息,按照属地或就近分配,由党员干警联系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调解、接访服务,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在“双报到”工作中,该院干警妥善化解纠纷12起,联系提供司法服务3次,缩短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
“双报到+帮扶企业”,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疫情导致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多的实际,襄阳中院组织党员干警在“双报到”中关注和收集困难企业信息,主动开展联系帮扶。该院党组根据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难点、痛点,研究制定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的实施意见,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双报到+法治宣传”,提供上门式法律服务。襄阳中院围绕群众广泛关注和需要的内容,摘选法律常识、典型案例、诉讼规则、立案程序等汇编成册,由党员干警在“双报到”服务中向群众发放宣传,现场释法释诉、答疑解惑,进一步延伸法治宣传触角,满足群众司法知识需求。
以多元解纷解人案矛盾
为积极应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襄阳中院努力优化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构建共享共治多元参与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人案矛盾。
襄阳市两级法院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法委领导的多元解纷机制,各派出法庭均建立与各级党委综治维稳联动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协调对接,实现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人民法庭庭长任当地乡镇的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当地综治工作,发挥法院在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专业优势。
襄阳市委政法委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诉服中心均成立了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44名退休资深法官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开展民商事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在经济方面亦强化了运行经费保障,将调解委员会的运行、人员聘用、办案补贴、教育培训等所需费用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全市法院逐步建立起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的诉前纠纷调解体系。今年以来,全市诉前调委会受理案件2172件,调解成功1284件,成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阵地。
襄阳中院还积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该院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1个,市司法局选派86名律师开展调解工作,今年全市律师调解室调解成功民商事案件210件。
今年4月,襄阳中院与襄阳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法院+工会”调解工作。全市11个工会调解室已在两级法院诉服中心挂牌,88名工会调解员进驻开展工作,受理案件151件,调解成功48件。
为自贸片区提供司法保障
自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挂牌以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针,率先在省内成立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为襄阳片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案件类型模块化。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集中审理与襄阳片区相关的涉企业投资、加工贸易、建筑房地产、物业服务、金融保险等各类民商事纠纷。目前,巡回法庭共审结涉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民商事案件473件,标的额逾5亿元。
审判团队专业化。高新法院抽调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优秀法官、法官助理充实到巡回法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目前审判团队共有12名成员,其中5名成员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
诉讼服务便利化。依托湖北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建设网上立案系统,接入银联、微信等多种支付平台。依托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查询、案件信息推送。与襄阳市司法局合作,设立“襄阳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设立襄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片区市场主体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与襄阳仲裁委员会合作,设立涉外仲裁部门,负责襄阳片区内商事争议仲裁和调解。
纠纷化解立体化。巡回法庭采取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各种快速便捷方式,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式诉讼服务。同时坚持调判结合,缩短办案期限,提升诉讼效率。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建立商事特邀调解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调解组织的配合,提高纠纷调解率;调解不成时,及时转入速裁庭办理,真正做到快审快结
家事案件实现“三无”
全市法院始终将法律关系调整、社会关系修复、心理创伤救治等多重价值追求的审判理念贯穿于家事审判始终,有五家法院做到家事案件“无矛盾激化升级、无信访上访、无上诉案件”。襄阳中院少审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宜城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审庭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结合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组建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法官。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1265件,维护了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宜城市、谷城县人民法院建立家事诉讼中心专区,以“丈夫”“妻子”“父母”等称谓标牌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弱化传统审判场所的庄严肃穆,营造出浓厚的家庭氛围,以促进矛盾化解。
探索“婚调委+调解工作室”新模式。与妇联共同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妇联参与法院婚姻家庭纠纷的诉前联调。与民政局加强沟通协调,实行资源信息共享,并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家事调解室、法官工作室,由一名特邀家事调解员常驻,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仅谷城法院家事调解室自设立以来就已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法律咨询1000余人,调解110余件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并劝和200余对夫妻。
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法院与妇联、公安联合出台《家庭暴力联防与处理工作体系工作方案》《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的实施细则》,在每年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与妇联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建立起了反家暴联动机制。
引入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法院与妇联、司法局合作,引入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专业人员,根据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与抚慰。尤其是有未成年人参与庭审的,由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
设立“问题案件库”
襄阳中院通过“重点关注案件”评查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审判责任认定追究机制,督促院庭长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全面落实。2019年,全市法院共评查1119件入库案件,认定差错瑕疵案件371件,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后果作出严肃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重点关注案件。襄阳中院建立“重点关注案件”评查制度,制定《关于对“问题案件”进行评查的暂行规定》,明确将“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当事人强烈申诉、投诉的案件,本院依法决定再审案件,经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对中院‘发改指’有异议的案件”等5大类型、10种情形的案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纳入重点关注案件库。
遵循司法规律,完善司法责任甄别认定机制。一是细化评查内容。入库案件分别由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和审判管理部门评查,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认定。襄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对经评查案件作出最终结论并每月通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隐患。二是完善评查程序。注重兼顾评查程序性和专业性,对于下级法院提出异议和被上级法院改判案件,由审判管理部门评查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对于其他“重点关注案件”,由合议庭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并均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为最终结论。三是严格责任认定。经评查认定为差错案件、违法审判需要追究责任的,严格依规追责;如果因对基本事实和证据采信、法律法规条文等方面理解认识的合理差异,以及出现新证据等因素造成的重点关注案件,法官不承担责任。在加强审判责任追究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坚持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评查取得实效。襄阳中院采取分管院领导先组织评查、审判委员会再重点评查的方式。评查的85件案件中,确定为一般差错4件,不认定为差错案件81件。各基层法院评查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873件,对其中14件14人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其他涉及人员扣发绩效奖金,责令加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