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 剑指“老赖”
——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攻克执行难系列报道之一
执行法官邀请居委会网格员见证执行过程
为依法打击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襄城法院执行局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
破解执行难,离不开多种力量与社会资源的共同作用,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2016年6月起,襄城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联合公安、房管、国土部门建设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老赖”的身份护照、车辆、房屋、土地等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共同惩戒失信行为,促使或强制失信者履行法律义务,让“老赖”无处可藏。
公检法协同作战
11月28日下午,襄城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易宏斌副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分管法治工作的冯晓辉副局长、区法院副院长耿宏伟和执行局局长周丹等人,在襄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对4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进行了讨论。这已是襄城区公检法机关今年召开的第四次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对打击‘老赖’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该区定期召开由公检法机关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商讨对策。案件移送制度不含糊。在执行案件时注重证据收集,对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协调制度作用明显。对重大疑难的涉嫌“拒执罪”案件,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案件研讨制度促使发力。在办理涉嫌“拒执罪”案件过程中,公检法三家对事实和程序存在分歧时,及时上报区委政法委并由其协调公检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之策。
一年来,襄城区法院共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11件11人,公安机关侦查10件10人,移送起诉3件3人,判刑3件3人;先后有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涉嫌追究“拒执罪”的威慑下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李某与涂某曾经是同学。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李某为涂某打工。打工期间,涂某拖欠李某劳务费30000元,并以急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22000元。
“后来我多次找他索要欠款,他除了在2012年5月16日支付给我1500元外,剩下的50500元一直没付。”说起借钱的事,李某一脸着急。
2012年8月,襄城区法院判决被告涂某偿还原告李某欠款50500元。但判决生效后,涂某未按期履行义务。2013年1月4日,襄城区法院向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涂某仍不予理睬,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长期下落不明。
为尽快执结本案,执行法官对涂某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涂某有轿车一辆,说明涂某有履行能力,但其故意躲避执行。
襄城区法院将涂某案材料准备齐全后,便移送襄城区公安分局予以立案侦查。不久,涂某在江西南昌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涂某妻子找到法院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当日将66000元执行款转入执行款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多部门密切配合
襄城区法院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银行、房管、车管、土地等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强力保障执行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银行协助查询案件2456件79885条,协助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16件2849万元,协助扣划银行存款52件238万元;房管部门协助查询955件,协助查封房产254套;车管部门协助查询1012件,协助查封车辆189辆。
今年来,襄城多个片区开始改造。利用改造拆迁的时机,襄城区法院对拆除片区内属于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进行清理。相关片区拆迁指挥部积极协助执行,共执结案件5件,协助扣回执行款140余万元。
襄城区居民廖某以生意周转需要用钱为由向其朋友程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襄城区法院。2015年3月,该院判决廖某偿还程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廖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襄城区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廖某名下位于环城南路的一套房屋。经调查发现,该房屋属于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区域,执行法官立即向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指挥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该房屋拆迁款。前不久,房屋拆迁款30余万元被成功划拨至襄城区法院执行款专户,偿付申请执行人所有本金及利息,此案顺利执结。
网格员献计献策
为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少社区综治网格员变身执行网格员,协助法院查人、财、物,并积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此举让襄城区法院不少执行难案件顺利执结,不仅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也避免了因强制执行有可能引发的冲突。
2014年5月,因租户屈某拖欠租金,襄阳某商务公司将其告上法院。当年12月,经襄城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该商务公司免除屈某一部分租金,屈某于2015年1月12日前再支付该商务公司20万元租金。但协议达成后,屈某并未及时履行义务。该商务公司认为双方租赁合同已到期,故诉至法院要求屈某腾退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2015年7月,襄城区法院判决屈某将房屋腾退返还原告并赔偿原告房屋占用损失。
然而,屈某收到判决书后,一直拒绝腾退房屋。在此期间,襄城区法院多次找到屈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屈某无动于衷。
社区综治网格员告诉执行法官,屈某房屋内物品多而杂乱,若法院采取强制腾迁,效果并不好,甚至可能引起现场骚乱。综治网格员建议,执行法官可与供电、供水部门进行沟通,请其对该房屋断电断水,以协助法院执行。
2016年10月底,根据网格员的建议,襄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屈某发出公告,告知其限期腾空房屋,若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停水、停电。11月8日,屈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