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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动腿 群众少跑路

——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

时间: 2017-11-01 16:01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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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26年,始终恪守“我们多动腿,群众少跑路”工作理念,长年用背篼背着国徽和案卷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巡回办案、传播法治。审结各类案件3300余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投诉。这就是党的十九大代表、被誉为“背篼法官”的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

法官多动腿,群众就能少跑路

郭兴利所在的开封法庭地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剑门山区,山高路险,百姓居住分散,来法庭打官司很不方便。

20多年前,郭兴利开庭审理一起赡养案时,原定上午9点开庭,可左等右等都不见当事人。临近中午时,两位老人才气喘吁吁,步履蹒跚地赶到。庭审后,郭兴利一打听,才知道两位老人早上5点就摸黑赶路,徒步30多公里,近7个小时才赶到法庭。

“交通如此不便,两位老人吃了这么多苦,跑了这么多路,就为了讨一个公道。”想到这里,郭兴利的眼睛不由得湿润起来。身在基层,为什么不能最大限度为老百姓减轻诉讼负担和奔波之苦?

“等百姓上门求助不如主动上百姓家去解难!”左思右想之后,郭兴利决定用当地竹编背篼背着国徽、案卷上门审案,开设巡回法庭。

20多年来,他的足迹遍布辖区方圆600余平方公里的每一个角落,背烂了10个背篼,磨烂了37副背绳,累计步行10万余公里。渐渐地,当地的老百姓一见了他,都亲热地喊到:“背篼法官”来了。

“法官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群众工作者”

郭兴利用“四心、三把握、二书、一联动”诉讼调解方法成功调解上千件案件,20多年来,用这套“接地气”的工作办法,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创下了司法工作“零”差错的纪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我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件,我都会诚恳地邀请本子上记载着的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调解与执行。”郭兴利说,“这样,一件看似棘手的案件,通过大家联合做工作,当事人之间很快便能达成协议。靠着群众做群众工作,是我能够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法宝’。”

“我很少判案,绝大多数都是调解结案,调撤率在90%以上,2012年调撤率最高达到了97%。”郭兴利说。

“法官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群众工作者。”郭兴利说,“20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告诉我,诉讼调解是从源头化解百姓之间矛盾纠纷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将基层案件办得既合法又合情。”

做事先做人,要懂得感恩

早些年,一些乡亲会送些米面、鸡蛋之类的东西。他们都说:“自家地里长的,自家鸡下的,不收,就瞧不起人了!”每次都被郭兴利拒绝了,对于太热情的,实在拗不过的,郭兴利就按照市场价买下老百姓送去的东西。潜移默化下,郭兴利通过一言一行带动一方好风气。

“在农村、在基层,法庭庭长也算得上是当地的‘显赫人物’了。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会有人关注你、解读你;你好与不好、行与不行,百姓心里像明镜似的。”郭兴利始终认为,“法官的人品是第一位的,人品不好,案子办得再对,老百姓也会因为对法官人品的质疑而对案件的处理产生怀疑。”

山区乡镇法庭,年轻人不愿去,“老人”留不住。唯独郭兴利26年如一日扎根于此。

“我出生在剑门山区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小时候,家里穷,我们兄弟几个都是靠乡亲们东家一捧米、西家一颗菜帮衬着长大的。后来,乡亲们又敲锣打鼓把我送到军营,我对家乡父老充满了感恩之情。命运恰巧给了我‘报恩’的机会。”郭兴利说。

一次领导问郭兴利:“老郭,你为什么没有选择离开,去条件更好的县城工作?”“舍不得。”郭兴利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在广大基层,正是郭兴利这样一批心怀群众、刚正不阿、业务精干的基层法官日复一日地坚守,才让我们的法治思想在广大农村地区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他们用青春和汗水、坚守与苦干,践行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庆国说。

代表心语

作为一名山区基层法官,我有幸参与到这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作为一名党代表,我有幸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关键节点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这是历史赋予我的机遇,是党对我的信任,是人民对我的期望。

   ——郭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