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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 | 非法吸收资金3.5亿余元,襄阳这起养老诈骗案一审宣判!

时间: 2022-06-06 09:52 来源: 襄阳中院

“老年公寓”营销售卡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亿余元,5月27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法院于5月19日经开庭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胡某同陈某(已判决)先后在襄阳市出资成立了某养生中心等四家公司,均未获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011年7月,胡某、陈某开始筹划营销“老年公寓”项目,聘请专人组建“老年公寓”营销团队,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发行“老年公寓”金卡、钻石卡、至尊卡三种金额不同的订金卡,按卡额高低享受不同福利补贴,并承诺期满可退还本金。2013年7月,胡某、陈某经筹划,又陆续向社会公开宣传发行同样具有还本付息功能的六种增值卡。截至2015年4月,胡某伙同陈某通过某养生中心等四家公司,利用前述营销方式非法吸收4241名办卡人资金共计3.5亿余元,目前尚有2745名办卡人本金近2亿元未予退还。

该案是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襄阳市宣判的首例案件。法院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的基础上,依法快速高效审理,重拳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在此也提醒广大老年群体,要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低投入、高回报”承诺所迷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