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院长到襄阳市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11月1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襄阳市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襄阳中院和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人民法庭建设发展工作。
调研中,游劝荣院长对襄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襄阳两级法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特别是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工作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法庭干警表示诚挚慰问,并期望法庭干警在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就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游劝荣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一系列重要论述融入到人民法院具体审判工作中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新路径新实践。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探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需求,着眼省情、市情、县情,通过学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既学宏观经济知识也学微观经济运行,善于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考虑法律问题,从微观经济运行也就是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案件,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切实做到抬头看准路、埋头拉好车,明方向、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行稳致远。
二是要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作出司法贡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应勇关于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指示精神,坚持把法治环境作为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推进思想再解放、观念再转变,坚持审慎谦抑、平和理性、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效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和优化,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要按照“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要求,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最大可能把司法行为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要找准人民法庭工作与地方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留下来、活得好”、让重大项目能够“落下地、见成效”,全力以赴为激发市场主体生机活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当人民司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人民法庭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层力量,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法治支撑。要注重发挥人民法庭的双重职能作用,防止单纯、片面地把人民法庭当成一个办案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社会文明建设中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更加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方位、更深层次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做到担当有为。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工作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要对法庭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服务党委科学决策、政府依法行政。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判工作中传递“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重视家庭”的正向价值观念,以法治文明引导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
四是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水平。要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综合考虑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特点的人民法庭布局模式;要进一步明确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三类法庭的职能定位,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构建点线面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提高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功能集成、务实管用原则做好基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根据法庭办案实际需要,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水平。要加强履职保障,健全新入职人员到法庭锻炼、提拔晋升适度向法庭干警倾斜等制度,建立并实行法庭干警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干警工作津贴、补贴等政策,鼓励干警扎根基层、奉献基层,让法庭真正成为年轻干警的锻炼基地和骨干力量的培养平台。要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优化法庭内部格局,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齐配强法庭安保力量和安全防范装备设施,定期开展应急处突演练,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襄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勇,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襄城区委书记周俊明,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肖平分别参加有关调研、座谈活动;襄阳中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参加座谈;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