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法院上门调解为企业解忧
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专职委员陈涛带领民二庭法官邱德汉走访辖区企业,并对审理中涉企案件进行现场调解,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法官首先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了该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并听取了企业对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座谈后,对涉及该企业的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法官因地制宜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据悉,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区知名企业,在2010年12月,原告某安装工程公司与被告某投资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为被告建造办公楼等工程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了结算,被告需支付原告工程款90万余元,因被告资金出现问题,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给原告,故引起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虽存在矛盾争议,但双方以往关系良好,且双方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争议也不大。通过结合案件的事实分析法律利害关系,最后在法官和风细雨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双方的和解也为此次“带案下访”进企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南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用,依法从宽减、缓、免企业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的立、审、执效率;该院还建立员额法官“一帮一”企业制度,大力推行送法上门、开展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样化服务企业形式的活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涉企诉讼、执行案件835件,审、执结703件,为企业讨回了拖欠款4821.43万元,对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帮助化解债务358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