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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法院打响执行“大会战”

时间: 2013-05-30 09:40 来源: 保康县人民法院

   

为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保康县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执新案、清积案”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行大会战”,力争拔掉一批“钉子户”。

在此次活动中,该院对新旧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从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高度出发,重点加大对三养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和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的案件的执行力度。

今年正月份,申请执行人王某(系大连人)从大连来到保康,要求执行大连市法院委托保康法院执行的案件,经查,被执行人郭某在县城租有房屋,为了能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全局干警不畏天寒地冻,在其住处轮班蹲守,一连几天下来,不少干警都冻感冒了,但是郭某却一直没有出现。王某看到干警们如此辛苦,心疼地让大家先回家休息,夜晚十一点多钟,王某打来电话,称郭某回来了,执行人员立即冒雪驱车赶往郭某家中,给郭某做工作,在得知郭某的确没有执行能力后,执行人员督促郭某向其亲属先借一部分钱好让王某回家,当王某拿到一部分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满怀感激,连声道谢。

该院执行局为了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采取“包案到组、责任到人”的方式,在全县展开拉网式排查。与所有金融机构、房产管理局以及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工商登记号等一系列情况进行摸底,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执行能力,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

2月26日上午,执行局法官向国刚去农业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正在查询过程中,向国刚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另一个柜台上取款,这个人就是六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罗某,案件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判决,但是罗某一直跟法院“躲猫猫”。此时向国刚隐约感觉到罗某的账户上可能有钱了,急忙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查询,结果证实了罗某刚刚取走3万多元现金。向国刚于是一边打电话通知执行局的其他干警,一边悄悄尾随罗某跟到其家中,此时,罗某案件的承办法官也已经赶到了。法官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这让包里装着钱的罗某措手不及,经过耐心的劝导,在事实面前,罗某终于不再抵赖,当场交出了3万元现金,将其作为被执行人的一起案件执行后,对其余5件未执行案件,罗某也制定了还款计划。

在专项清理过程中,对经查实有执行能力,但却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提高对个人和单位的罚款数额,通过拘留最大限度达到制裁的目的和威慑的效果。

3月18日,执行局法官带着法警来到寺坪镇陈某的家中,被执行人陈某因交通肇事致其表弟之女的死亡,法院判决陈某赔偿2.8万元,但陈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经查实,陈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办案法官多次前去做工作,但陈某态度强硬,效果不佳。兄弟二人为此事更是闹得反目成仇,几次大打出手,眼看兄弟间的亲情不复存在,而且还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执行法官决定对陈某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在拘留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此时,陈某终于服软,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通过法院的努力,有效化解了兄弟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执行大会战”开展以来,已执结案件60多件,其中清理旧案15件,涉案标的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