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5天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在宜城法院接待室领完执行款,颤颤巍巍地给执行法官鞠了个躬,其老伴手扶着王某某的胳膊,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主持公道,这下老头子医疗费有着落了!”
2011年,家住小河镇石灰村的李某某、曾某某夫妇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委托王某某的施工队施工。完工后,李某某、曾某某欠下王某某工程款45000元。事后王某某多次索要无果,于2017年将李某某、曾某某诉至宜城法院。法院对双方作出民事调解,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李某某、曾某某一次性付给王某某工程款31500元;王某某自愿放弃13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是李某某、曾某某仍不履行义务。
2018年3月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间,王某某查出患了肝癌,身体素质急剧下降。看见王某某身体状况,执行员马守信顿生同情之心。经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有轿车一辆和部分银行存款。执行员果断采取措施,冻结了其银行账户。李某某、曾某某仍以没有钱为由,拒不还款。执行员马守信严厉地批评道:“老王现在身患癌症,这可是人家的救命钱。你们开轿车、住豪宅,却没钱还款!你们还有人性吗?如果近几天不把这钱还上,将会依法对你们采取司法拘留!”面对威严的执行员,李、曾二人答应三天内把款还上。
3月28日,李某某将31500元现金送到了法院。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员马守信从接案到执结完毕,仅用5天时间,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