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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短信向教职工“借钱”

时间: 2015-11-11 11:22 来源: 襄阳晚报

来自仙桃的3名男子克隆手机号码,冒充我市两所知名高中的校长向100多名教职工群发短信“借钱”。

3人自以为找到一条发财的途径,诈骗对象却无一人上当。

昨日,记者从襄城区法院获悉,廖某、邓某、朱某因诈骗罪均被判刑、罚款。

“校长”的神秘短信

“有点小事,打2万元到我卡上,卡号:6224121118522086,×××。”去年11月29日上午,我市一知名高中的潘老师突然收到该校“A(化姓)校长”发来的一条短信。潘老师觉得事有蹊跷,迅速回拨电话,却发现A校长的手机关机。担心发生意外,潘老师立即与A校长的家属联系,被告知这是一条诈骗短信。

当晚,A校长到银行冻结了诈骗账号,并查到2天前有人用其临时身份证在监利开了这个账户。A校长赶忙安排学校办公室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告知,并报案。

没想到的是,次日晚,同样的情形又在我市另外一所知名高中上演了。当时,该校C(化姓)校长和其他校领导正在会议室开会,“校长让打2万元钱”的短信同时发到了教师们的手机上。

大家很纳闷:C校长就坐在旁边,手机放在桌子上,根本没有动过,怎么会发短信借钱?

有人拨打C校长的电话,接通后无人接听,而桌上C校长的电话却没有动静,也无法拨打电话。大家意识到,这是诈骗短信。C校长随即报了警。

让“校长”没想到的是,他们发送了100多条短信,竟无一人打钱。

“校长”的真面目

去年12月22日,警方在仙桃市将朱某抓获。今年5月,邓某和廖某也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3人交代了他们诈骗的事实。

据了解,3人都没有固定职业。去年11月中旬,他们在仙桃一家宾馆内玩。廖某对朱某、邓某说,他最近比较缺钱,如果找几个校长的资料,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然后发短信向他们的下属或者同事“借钱”,肯定有人上钩。

3人商议后,廖某和邓某在网上购买了A校长与C校长的个人资料,并跑到武汉找人办理了2名校长的虚假临时身份证。随后,邓某雇了一个人,用虚假临时身份证在监利分别办理了A校长与C校长的银行卡,并补办了2名校长的手机卡。

之后,朱某在网上查询到2名校长手机卡的通话清单。“我们先在宾馆里给A校长的手机联系人群发短信,可是根本没有人汇款。”3人供称,他们很害怕,就把办的假身份证和手机卡都丢到河里了。

第二天,3人不甘心,又冒充C校长发短信,可过了一个小时没有人打钱,他们又把手机、假身份证、手机卡扔进河里。

3人获刑还被罚款

上月中旬,襄城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廖某、邓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送虚假的诈骗短信,意图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钱财,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3人诈骗钱财的目的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廖某、邓某有自首情节,主动缴纳罚金,可以减轻处罚。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廖某有期徒刑5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5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