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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时间: 2026-06-23 15:21 来源: 襄阳中院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鄂06刑更1128号

 

罪犯张娅男,女,1992年8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602199208240543,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护士,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12组,住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世纪城7区18栋1103室。因涉嫌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因病于2025年7月22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2024)鄂06刑初3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娅男犯拐卖儿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八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娅男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在交付执行过程中,张娅男父母以张娅男患有重症肌无力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对张娅男暂予监外执行本案于2026年6月23日立案。现就本案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5日

联系方式0710-3692625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8号刑一庭(收)

 

 

 

202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