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和谐襄城建设,襄城区法院党组决定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并专门成立了执行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对包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工资、小额欠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优先执行、集中执行,努力解决好弱势群众的生活困难,为基层的社会稳定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申请人杨明秀的丈夫窦先忠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法院判决肇事者杨春友赔偿49000多元。因杨春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杨春友被拘留15日,并被罚款2000元。三天后,杨春友的家人送来10000元赔偿款,双方就后续赔偿款的给付达成协议,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杨春友的拘留措施。
   申请人袁本浩在被执行人陈文的工地受伤,法院判决陈文赔偿袁本浩15000元。当天早晨,迫于法院强大执行阵势的压力,陈文主动要求与袁本浩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文当场给付5000元,余款10000元年底付清。
    洪庙村七组鲁荣香、鲁荣秀姐妹互相推诿,拒不赡养其84岁的父亲鲁继福,法院 判决鲁荣香、鲁荣秀每人每月给付鲁继福赡养费300元。在此次执行中,被执行人鲁荣秀承认错误,当即将鲁继福接回自己家中生活,鲁继福老人也原谅女儿鲁荣秀,肯求法院不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薛心勤家的杨树被风刮倒,造成申请人薛永红财产损失6000元。在此次强制执行中薛心勤当场给付2000元,并保证8月底前付清余额4000元。
   在这次清晨攻坚行动中,执行会战人员将早出晚归进城打工的被执行人堵截在家中共18人次,查封、扣押财产2宗,对3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拘留,当场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4件,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标的款25000多元。
    为保证此次执行会战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执行干警执行活动的规范性,襄城区法院要求集中执行活动必须邀请地方组织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当天早晨,区人大代表、光明村书记王道简,镇人大代表、薛梁村主任薛伟国和卧龙镇综治办主任伍泽江受邀请现场监督了集中执行全程,并对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会战和干警的规范执法给予了较高评价。
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襄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