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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注意了!襄阳中院出台史上最严打击“老赖”措施

时间: 2017-04-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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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襄阳中院十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这标志着2017年襄阳法院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已经打响!据悉,活动从3月份开始,历时10个月。共分为四个阶段:

1.霹雳行动——“春季攻坚战役”(3—5月)

主要内容:《通告》发布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未能执行的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和长期信访老案;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的案件;2015、2016年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

工作措施:1.各基层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未按规定纳入发布、未执结又无故撤销的,对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各级领导机关已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财产未恢复执行的终本案件,长期信访案件等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是查看执行行为是否规范、措施是否用尽、法定事由是否属实等,要边清查边登记,建立清理台账,并装订成册,符合条件的核查清退一批。2.中院执行局不定期的对基层法院不动产查控系统建设进行督办,确保按设定的时限完成对接任务。3. 中院执行局组织全市执行部门负责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人员到樊城法院或武汉中院进行对标学习,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效率。4.全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由中院将各院公布曝光的“老赖”名单信息集中向全市信用部门、金融机构、工商部门、政务中心等推送,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力度。5.中院执行局将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2.飓风行动——“夏季攻坚战役”(6—8月)

主要内容:重点清查处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当事人常年信访的案件和存在地方部门保护需提级指定执行的案件;2013、2014年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全面提速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持续提高网络查控工作效率。

工作措施:1. 中院执行局每月对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行一次点评通报,每周不定期对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和举报电话进行一次点名抽查。2. 全市两级法院均应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提出司法建议,发出的司法建议材料统一报送至中院执行局备案。3. 各院均应对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符合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一批,报道的情况及资料上报中院汇总编辑成册。4.各法院在执行中发现需要进入执转破程序的应依法引入破产程序。5.对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和存在地方部门保护需提级指定执行的案件,各院除强制执行一批外,中院执行局将提级指定执行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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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冰行动——“秋季攻坚战役”(9—11月)

主要内容:重点清查处理2013年以前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按照依法恢复执行或执转破、核查退出等程序办理;执结一批疑难复杂和涉众型的执行案件;解决申请人特别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执行案件。

工作措施:1.各法院成立以法官为主体、执行业务骨干参与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一策,重点攻坚。3.各法院均应对长期隐匿行踪、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直至追究拒执罪,依法拘留罚款一批,拒执判刑一批。4.加强立审执破工作衔接,对确无财产执行的应当依法退出。

4.暖心行动——“岁末攻坚战役”( 12月—春节前后)

主要内容:重点清理以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案件,对申请执行人为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以及涉农民工工资的赔付案件,要利用春节前后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困难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困难;基本完成第三方评价体系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1.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胸怀为民意识,千方百计为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利益最大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2. 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给予了合理救助且案件符合退出条件的要退出一批。3.积极争取司法救助,确保困难家庭过年,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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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强调:

第一,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部门要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对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对执行工作的总体部署,抓紧时间补齐短板,使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相称。

第二,要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的警务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信息化加强执行案件的管理。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充分、持续曝光老赖,形成威慑。

第三,要加强教育、管理与监督制约,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第四,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要从个案公正抓起,在确保公正的基础上尽量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