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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攻克执行难实行“一把手工程”

时间: 2017-02-09 15:17 来源: 南漳法院

南漳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5月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罗华山对该项工作亲力亲为,通过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亲自策划,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核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向前迈进,致使第一阶段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该院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73件,结案1246件(含旧存案件),同比上升24.1%,结案率达91%,在结案的案件中,实际执行完毕809件,实际执结率达65%,执行到位标的近1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1%。

目标任务,亲自部署

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罗华山提出了“二十四字”指导方针,即“造声势、抓典型”,“清家底、啃骨头”,“定规矩、堵漏洞”,“严纪律、强素质”。并以“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制定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舆论宣传,亲自策划

该院在南漳县电视台《平安法治南漳》开辟了《向执行难宣战》专栏,定期播放执行法律法规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省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合作拍摄了一期“抓老赖”专题片;积极发布执行案件信息简报、案件宣传稿件。第三批老赖名单在《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一经公布后,不到两天时间,点击率就达到3万余人次。2016年11月22日-28日,该院将128名失信被执行人共计2600张照片在其住所地等进行曝光。不到一周时间,就有2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标的达80万余元,该举措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联动执行,亲自协调

为争取县内各部门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支持,2016年8月24日,罗华山在该县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作了工作汇报,介绍了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背景和前期工作措施及成效,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县委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县委办、县政府办随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营造良好环境支持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意见中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建立了制度保证。

骨头案件,亲自过问

该院对所有未结或未完全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骨头案”,分门别类,因案施策。成立了研究疑难案件专项小组,于每周五召开执行疑难案件研讨会,院长及执行局长听取疑难案件汇报,与案件承办人共同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2016年,该院共化解骨头案56件,强制执行案件255件,拘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55人,其中有48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有力地威慑和打击了“老赖”。

案款清理,亲自核查

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华山为组长的执行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安排清理工作,树立执行案款清理“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联动,全力配合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该院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迅速摸清执行案款未发放情况。对滞留时间较长的执行案件和发还对象不明的案款采用“以案找人”“以款找人”的方法,将执行案件、案款与申请人一一对应,并登记造册,建立执行暂存款台账。

南漳法院清理执行案款工作自2016年6月开始启动,截止到12月底,已从156件案件、4546652.7万元执行款中清理并发放了148件案件、4156963.76万元执行款,案件清理发放率91%,执行款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受到了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调查组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