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视窗 > 执行动态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十大执行案例”候选

时间: 2019-04-01 09:42 来源: 老河口法院

执行干警现场记录 .JPG

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腾退黑虎山水库案”从全国数百个执行案件中脱颖而出,作为30个案例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十大执行案件”候选案例!

案例摘要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老河口市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共同发力依法收回黑虎山国有水库,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权威,保护了公共水资源安全,在决胜“执行难”攻坚战中,进一步落实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要求,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内容介绍

2000年9月,老河口市黑虎山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水库管理处)与廖某某、谢某某(系夫妻关系)签订黑虎山水库水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底。廖某某、谢某某在承包期间违规使用化肥养殖鱼类,污染了黑虎山水库水源,对周边4万余名村民饮水安全构成威胁。承包合同到期后,水库管理处决定与廖某某、谢某某解除合同,水库管理处书面通知廖某某、谢某某在一周内腾退并交还水库。因廖某某、谢某某拒不腾退水库,水库管理处诉至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廖某某、谢某某腾退黑虎山水库,并将黑虎山水库返还给水库管理处。判决生效后,廖某某、谢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水库管理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张贴腾退公告,廖某某、谢某某均拒不履行腾退义务,老河口市法院遂对廖某某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廖某某、谢某某仍拒不履行腾退义务,法院遂精心制定水库腾退执行预案,设置七个执行小组,明确各小组具体分工。

2018年9月18日上午,法院30余名干警在该院院长的带领下,与老河口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在黑虎山水库开展强制腾退工作。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刻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工作,向被执行人廖某某、谢某某重申此次执行的法律依据,责令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腾退占用的水库,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先前态度强硬的廖某某、谢某某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决心,屈于法律的威严,思想终于转变,主动配合法院进行腾退。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相关物品从房间中腾退,并做好清点记录,随后将房间钥匙收回并交付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公证员在交接手续上签字公证。此次执行邀请8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同时邀请老河口电视台记者全程现场拍摄记录,做到了阳光执行,经得起监督检验。

该案是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高举执行利剑破解执行难题,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赢得了当地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